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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学院晚自习管理办法(试行)
作者: 时间:2023年10月20日 16:54 点击数:

为加强学风建设,规范晚自习纪律,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,结合《昆明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制度》相关规定,特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晚自习时间

每学期第1-18周,每周日至周四19:00~21:30(学校安排的节假日除外)。

二、签到和检查方式

1.学生到晚自习教室使用超星学习通app扫码签到;

2.教务处每周通报各学院各班级签到情况;

3.学校及各学院不定时抽查。

三、纪律要求

晚自习是学生自主学习的一种形式,要求学生按要求参加。无故缺旷者,按照《昆明学院本科学生管理制度》第八章纪律、处分的规定执行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晚自习按正常上课考勤,学生必须准时到教务处安排指定的晚自习教室上晚自习,如无特殊情况,不得缺勤、迟到、早退。除有特殊情况(如晚自习期间有课、病假、事假等需提供相关证明),其他学生均须参加晚自习学习,不得迟到或者早退。学生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学生活动,须履行请假手续。

2.晚自习考勤,严禁虚报人数、假冒签名、伪造病历等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发现,取消弄虚作假及协助其弄虚作假的学生的一切评奖评优资格,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分;集体弄虚作假的,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资格,并在全校范围进行通报。

3.晚自习期间,除班主任、辅导员、指导教师或班级组织的有关活动外,学生应自主进行学习活动,严禁玩游戏、观看与学习无关的视频等。

4.晚自习期间,班级应整体保持安静,维持良好的学习气氛,严禁出现打闹、大声喧哗、交头接耳等扰乱晚自习纪律的行为。


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
教务处

2023年10月19日